湘潭大学

中文版 | 英文版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员(政治辅导员)跟班制度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5-03-27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本院对同学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使本院学生的学习、生活活动等各方面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原则: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每个班都配备一至二名学生党员,每班分配的党员中,正式党员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员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党员一般为该班学生;无学生党员的班级,由别班党员出任,并对所负责班级进行情况了解和事件处理。

二、汇报制度:

1、定期汇报:学生党员对所负责班级的情况用书面形式对院学生党支部进行汇报,每月一次。报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处。

2、不定期汇报:如所负责的班级发生突发事件(如:同学间的冲突、同学长时间离校未返、同学参加非法组织等)学生党员应适当地处理和及时汇报。

三、工作内容:

1、参加所负责班级的政治学习,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抓好联系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特别只对进了党校骨干班以后的积极分子要制订出可行性的培养计划,并具体实施。

2、协助班主任做好班、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推荐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做好综合测评,特困学生评定、困难补助的发放等工作。

3、参与班委会、团支部重大工作的研究,指导班委会、团支部抓好日常管理,从根本上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学习成绩,最大限度地降低重修率。

4、经常深入班级了解情况,交流思想,关心学生生活和身心健康,认真分析本班学习状况、日常管理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向组织反映有关情况和思想问题,起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凡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党员,学生党支部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关闭

党建文件

阅读关注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