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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提前毕业及延期毕业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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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可以提前毕业,也可延期毕业。提前毕业是指提前一年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与高一届学生同时毕业的情况;延期毕业指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延长学习时间的情况。为规范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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